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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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专家: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电话通知,为配合“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的实施,支持广大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国家科技计划将调整安排,支持科技人员与所服务企业,特别是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联合提出的一些对企业技术升级、自主创新产品开发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具有较大带动和辐射作用的项目。现根据省科技厅申报工作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 重点支持受此次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和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联合提出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联合攻关和产品开发项目,特别是有利于国家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实施的项目。

  2.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和科技人员联合提出的有利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和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联合攻关和产品开发项目。

  二、申报条件

  1. 设区市、省属及在陕部委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已经制定“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实施方案,有明确的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有选派的科技人员在企业开展各类科技服务。

  2.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的有关规定。

  3. 项目技术产权明晰,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市场应用前景好。

  4. 项目由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和所服务企业联合申报。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之一,所服务的企业作为项目责任单位,并提供配套经费。科技人员不属于项目依托单位的正式员工,同时不持有该企业股份。

  5. 项目经费申请资助的额度原则上每项不超过50万元,实施期限为1-2年,需具有明确可考核的技术、经济指标。

  三、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省科技厅作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备选项目的申报组织和评审工作。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 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统一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program.most.gov.cn)”进行申报,同时向省科技厅提交书面材料。原则上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项。

  (1)登陆program.most.gov.cn注册:网站注册和审核要求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

  (2)在线填写《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项目申请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

  (3)上报申请材料:在线打印《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报送至科技推广处。

  2. 项目受理、评审和上报。

  (1)受理审查:省科技厅将对申请单位的电子数据申报进行受理确认,并审查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的一致性。

  (2)项目评审: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所受理项目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和筛选,结合本地方经济发展重点和需要,择优排序。

  3. 项目监督管理

  省科技厅作为项目组织单位,按照《意见》的有关要求,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与监督,依托项目实施切实加强产学研结合,强化推广应用,力争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四、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 项目申请书必须按照编写说明认真填报。

  2. 严格项目申报书编写提纲,特别是几个必备的相关附件不应缺少。

  五、申报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1. 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6月3日。

  2. 联系人:侯 沛

  电话:87082850

   电子邮箱:tgc@nwsuaf.edu.cn

  3. 申报咨询电话:029-87480185

  4. 申报系统软件咨询:

  科技部信息中心:010-51292636、58882692、58882690

 

 

 

                                                   科技推广处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