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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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依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09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及《限额通知》要求,有关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申请指南、申请材料、申报方式、申报限额、申报时间等事项,请按通知要求执行。现将我校2009年度陕西省自然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2009年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调整为重点项目、青年人才项目、面上项目和重点实验室项目四类。

  (一)青年人才项目——瞄准科学技术发展前沿,学术思想新颖,创新优势突出,以培养人才和科研团队为主要目标。
    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含博士后),年龄在35周岁以下,学术思想活跃,科研能力强,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二)面上项目——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以促进优势学科发展、培育项目、培养人才开展的新构思、新观点、新方法和新途径,以及能够提升陕西在该领域的学术地位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者申请面上项目,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面上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三)重点项目--重点项目依据陕西省科技厅基础处的要求,只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可以申报,科研处将会同科技厅基础处对我校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并依据审查结果上报科技厅。

  (四)重点实验室项目——按照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以上三类项目申报。                                                  

  二、省基础研究计划不受理在读研究生、申请单位的兼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在项目执行期内将要离退休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项目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在研项目的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应在项目完成并办理结题手续以后再申请新项目。已经两次承担过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一般不能再申请新的青年人才项目和面上项目。

  三、申请者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对申请项目的科学性、研究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以及研究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是否配套资助经费签署具体意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集中报送项目申请材料。

  四、今年的申请书进行了修改,请注意从网上查找使用新的申请书,并在网上填写申请书。

  五、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七份,按项目建议表、申请书、建议书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要另行加装、制做其它材质封面。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6日,逾期不在受理。

  六、由于省科技厅对2009年度申请项目的数进行了大幅的消减,今年我校可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为35项,请各学院做好申报项目的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分配指标报送申请材料。

   咨询电话:87082928 

  联 系 人:孙 楠

                                      科研处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